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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银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丙烯酰胺、聚丙烯酰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本项目为原蓬溪顺达利公司的后续项目。蓬溪顺达利公司在2000年被县科技局认定为县民营科技企业。批文为〈蓬科发(2000)3号文〉,同年争取到省级火炬计划一个,项目计划编号〈川科委工【2000】号文〉,该项目于2001年11月由省科技厅组织验收鉴定,鉴定证书号为〈川科鉴字(2001)第352号〉。为进一步扩大生产和销售,降低生产成本,经原发起人研究决定在大英县工业园区投资组建四川银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火炬计划项目的基础原料聚丙烯酰胺。现将该公司丙烯酰胺、聚丙烯酰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如下:
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锅炉燃煤尾气和聚丙烯酰胺干燥过程中产生的氨气,锅炉燃煤尾经锅炉配套的除尘系统处理后,锅炉尾气可达标排放;氨气通过磷酸溶液吸收,发生中和反应形成磷酸铵盐可外送给化肥厂为农肥生产原料。催化剂每月再生时产有500-800kg4%左右的碱液排除,碱液经中和池处理后达标排放;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外排;项目产生的煤渣可外卖给其它厂家作原料使用;生活垃圾送往垃圾处理厂统一填埋处理。导热废油由供应厂商收回再利用。该项目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音等措施后,可达标排放。
若对以上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致电:0825--3998822。
四川银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08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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